• 2013/10/2 10:14:07   发展改革委鼓励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
         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发行并使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的企业债券和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债券贴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凡是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均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并申请发行企业债券。通知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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